他并沒有睡着,到早上七點的時候,他起床,給自己沖了個冷水澡,又從包裡拿出唯一一身像樣一點的衣裳,把自己拾掇幹淨。
拿着自己僅剩的一點錢,去了最近的花店。
他覺得她應該是喜歡玫瑰花的。
她熱烈又幸福,像是人間小太陽一樣,給人帶去溫暖。
他身上的錢隻夠買四支玫瑰花。
總覺得不夠,他蹲在花籃裡選了最好看的四支玫瑰花,挑了包裝包起來。
因為他是今天的第一位顧客,店員小姐姐還送給他一些滿天星,這樣包起來,看着還挺大一束花的。
“帥哥,送給女朋友?”
秦宇邦搖搖頭,沒說話。
抱着那束花去了糖姝的學校。
他想要完成自己年少時沒有達成的心願,他曾經聽說過不努力就會有遺憾。
所以他決定放手一搏。
隻有他自己知道,抱着一束花去找糖姝的時候他用了多大的勇氣。
周圍有很多人在看他,紅馬甲把他攔在校門口,說:
“沒穿校服不能進學校。”
秦宇邦愣了愣,看了看四周都穿着黑白校服的學生,捏緊自己的褲子,咬牙道:
“我是隔壁附中的,來給老師獻個花就走。”
門衛讓他登了記,然後才把人放進去。
秦宇邦不知道糖姝在哪個班,隻能抓着人問,好在糖姝似乎在這個學校還挺出名的,想要知道她在哪個班并不難。
那天的風吹在臉上都是熱的,秦宇邦踏着步子去一班教室的時候,整個人都是抖的。
他想了很多話,想跟糖姝說,可看到她的那一刻,他忽然想起來花店店員的話,他想要糖姝成為他女朋友,很想很想。
所以,他開口的第一句話就變成了:
“糖姝,做我女朋友吧。”
他以為她是恨他的,他們再見面的時候,糖姝是會恨不得把他千刀萬剮的。
可是很奇怪,她似乎不認識他了,在她的記憶裡,似乎已經沒有秦宇邦這個人了。
那一刻,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,慶幸吧,她忘記了,是不是意味着他們還有可能?
還是說該悲傷呢,原來他在她心中是可以随時随地被遺忘的。
可是,從他們口中,他又得知,糖姝是個小啞巴,她不會說話了。
那個曾經陪着他坐在醫院長椅上,一個人就能講得津津樂道的小女孩兒,現在居然口不能言了。
是因為他嗎?肯定是因為他。
那一瞬間,秦宇邦覺得自己很煩,不應該再來見她的。
所以他走了,他們老師讓他寫了檢讨書,他乖乖寫了,貼在了學校的公告欄裡。
那是他曾經過來見她的見證。
他崩潰地跑出學校,看着周邊陌生的國槐小道,忽然覺得他真的很失敗。
那之後,秦宇邦還是選擇留在了冰城。
蘇城帶給他的也是不好的回憶,況且,他還是有私心,想要離糖姝近一點,呼吸同一片空氣就行。
他在學校附近找了兼職,賺的錢并不多,但是糖姝每天出校門他就能看見她。
就這樣過了很久很久。
他偶爾會把節省下來的錢一股氣拿到超市買糖姝喜歡的零食,以前她吃到好吃的,就會笑得很開心,唇邊有兩個甜甜的梨渦,看着格外可愛。
他不知道糖姝現在還喜歡吃這些嗎,但他還是買了。
卻沒有一次送出去過。
糖姝好像是忘記他了,每次看到他就很害怕。
她曾經說過,我永遠都不會害怕你。
她終究還是食言了。
但他還是會買東西,偶爾是零食,偶爾是花,直到出租屋角落裡的零食都快過期了他才打開,吃掉,花壞了也舍不得扔掉,就躺在房間角落裡。
周而複始,他以前是不奢求糖姝原諒他的,可她現在不記得他了,那是不是證明他們是有可能的?
他打工的地方離學校不遠,那天,學校舉辦冬季運動會的時候,他偶然聽到廣播台有人在表白。
肆意的年紀裡,對喜歡人的關心總是藏不住的。
所以,他提筆寫下了一封情書。
他寫的字并不好看,所以他寫得很認真很認真,最後,小心翼翼把情書放在了糖姝的書包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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