槐裡這場風波,很快便在長安城傳開了。
一時間,朝野震動!
一日死傷七八百人,不管是由何種原因引起的,在如今的大漢,那都是一件能捅破天的大事。
雖然在長安縣令隔日貼出來的布告上,将此事定性為“明為請願,實為行亂”的大案,但民間自有一番說法。
在槐裡那些普通黔首繪聲繪色的演繹傳播之下,這一日的風波越傳越離譜。
“萬永社征收娼租和賭租不順,借機生事,設計搏殺娼寮子弟,掃除障礙。”
“萬永社社令樊千秋看上了一個娼妓,索人不成,便惱羞成怒,公報私仇。”
“娼院子弟原本隻想上書進言,豈料有人飲酒過度,誤殺求盜,引來天罰。”
這些傳言多多少少沾着點真相,卻也有臆斷的成分,讓人想信又不敢太信。
不過,不管是哪一條謠言,都與萬永社社令、長安縣寺遊徼樊千秋有關系。
在這次的風波裡,再也沒有什麼皇帝、列侯和朝臣來與他争搶風頭威名了。
整個長安城上上下下、裡裡外外、男女老少,終于記住了樊千秋這個名字。
樊千秋和萬永社的威名,自然又在清明南鄉、清明北鄉和啟陽鄉等處最盛。
而三鄉裡最心驚膽戰的,是生活在闾右的豪猾上戶:他們終于看出了端倪,這萬永社和樊千秋,是來者不善。
不用串連商議,大部分豪猾便明白要暫時夾起尾巴,不要招惹到這尊殺神。
在這新鮮出爐的殺名的掩護下,在三鄉征收賭租和娼租之事實行得格外地順利。
正月初十,是第一次收娼租和賭租的日子,按照之前定下的成制,本該是由萬永社安排子弟親自上門去征收。
但這一日的卯時,闾巷門才剛剛打開,三鄉存活下來的院主和寮主,一個個就在萬永社三個堂口前排好了隊。
而後,他們便争前恐後地将準備好的娼租和賭租交了上來。
那熱鬧非凡的場面,不像是交租,反而像領賞。
短短幾個時辰,登記在冊的娼院和鬥雞寮,七成都交了市租,甚至還有機靈的院主和寮主,想要再多交兩成。
至于無動于衷的那三成娼院和鬥雞寮,不是還想要從中作梗,而是死了家主:正是李去病那些替死鬼的産業。
接着,陳阿嫂帶富昌堂的子弟上門去談買賣,經“友好協商”,以“公道的價格”買下了李去病等人的産業。
這樣一來,萬永社名下就多了十幾家娼院和二十多家鬥雞寮,每年起碼可以讓萬永社多得七八百萬錢的進項。
于是,元光四年這頭十天,萬永社的人數并未增加太多,可生财能力上卻有了極大的改善。
萬永社原本面臨的可能“斷頓”的危機,被一場沒有付出任何代價的單方面屠殺給解決了。
同時,向娼院和鬥雞寮征收市租的新政,因有了萬永社為榜樣,得以在整個長安推行開來。
雖然除了清明南鄉之外,其餘各鄉的娼院和鬥雞寮在數量上要少得多,可蒼蠅再小也是肉。
盤踞在各處的私社一擁而上,敲開了當地娼院和鬥雞寮的大門,光明正大地征收起了市租。
有了範例就等于有了底線,有了底線就等于有了辦法。
在這氣勢洶洶的私社面前,絕大部分的娼院和鬥雞寮都乖乖地上繳了市租,不敢再有反抗。
這動亂後,便出現了“多方受益,一方受損”的局面。
萬永社、其餘私社、長安縣令、皇帝劉徹,多多少少都得了實惠。
娼院和鬥雞寮則吃了大虧,從今之後會逐漸淪為一塊待宰的魚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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