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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章 投其所好(第1頁)

曹昂留在颍川陽翟有很多原因,但一個很重要的理由便是他想提前結交一下颍川的人才。整個曹魏政權的前期,其勢力便是由颍川文官集團和谯、沛武将集團組成,兩個集團文武相濟,才鑄就了曹魏政權前期的輝煌。

當然曹操和颍川文官集團的半決裂,也導緻了曹魏最終沒能統一天下。

現在雖然談這些有些為時過早,但曹昂本就是一個未雨綢缪的性格,既然有機會,那若是沒有一番行動,也就不是曹昂了。

不過曹昂現在還以養病為理由待在驿館不出,而且他還有一個要攻略的小屁孩,一直沒有拿下。

對于曹昂來說,拉攏周異沒太大意義,因為他死的早,也不是廬江周氏的當權人。真正讓曹昂對周異重視的,是周異隻有四歲的兒子周瑜。

就是那個影響了中國曆史進程還被羅貫中黑死的東吳水軍都督周瑜。

不管後世對漢末三國人物怎麼評價,都不得不承認影響三國格局最重要的兩件事是官渡之戰和赤壁之戰。而作為赤壁之戰勝利一方的實際指揮官,周瑜就是号稱“三國第一名将”亦是有資格的。

對于曹昂來說,人才難得啊。

曹昂自住到館驿之後,雖跟周氏分居兩個院子,但憑着通家之好,每天都去周異妻子朱氏的院子拜見。

曹昂長得很可愛,又是個孝子,還善于演戲僞飾,因此立刻得了朱氏的喜愛。朱氏是每天對曹昂噓寒問暖,關懷備至,跟待親兒子一般。

曹昂也盡力陪着朱氏插科打趣,賞心樂事,使足了力氣,讓朱氏開心。

朱氏跟曹昂很投緣,但他兒子卻是不好搞定。

周瑜雖然隻是一個奶娃娃,但卻長得齒白唇紅,灼灼如玉。曹昂雖然很自戀,但跟周瑜相比,也不得不承認自己的顔色較之周瑜還差一分。

小孩子長得好看,自然讨人喜歡。

不過這個四歲的奶娃娃,似乎頗為傲氣,不喜歡旁人用大人看小孩一般的方式待他,更不喜歡曹昂每天陪着他娘逗樂。

或許在周瑜看來,這太幼稚了。

曹昂幾次想引起這小屁孩的興趣,可他都不屑一顧。曹昂知道這小屁孩有些故作深沉,所以要想打動他,非得找到小屁孩的興趣點。

周瑜每天都學琴,而且看其姿态,頗為沉浸。

曹昂立刻就想到用音樂打動對方。

不過這琴雖是君子必習之儀,但曹昂卻不太擅長。畢竟曹昂要學得東西太多,哪有功夫去彈琴。

既然自己不會學琴,那就得另辟蹊徑。

雖然曹昂知道的音樂比周瑜能想象到的還多的多,但這些多是一些流行歌曲,即使有兩首好歌,曹昂也不能給周瑜去唱,那是歌伎的活。

君子善與樂,指的是擅長一種樂器,還是那種高貴、典雅、有氣質的樂器。你要是談個琵琶,吹個唢呐,人家當你是樂人了。

曹昂會鋼琴,但現在沒有,也會吉他,也沒有,還會架子鼓,同樣沒有。

思前想後,曹昂想到一個好的樂器,口琴。

怎樣評判一個樂器高不高貴,很重要的一點便是動作幅度不能打,動作要美觀,聲音要悠揚清新。

口琴的聲音雖不算太清幽,但也音質清晰,音色秀麗,算得上雅音。

最重要的是,市面上有的樂器,自己肯定比不過周瑜,要想吸引對方,肯定得拿周瑜沒見過的。

口琴雖然要到十九世紀初期才被發明,但制作并不困難,就是利用竹簧片發聲,中國有四千年曆史的笙就是其鼻祖。曹昂大學讀的是工科,每年金工實習,都是實打實的現場操作,所以他車鉗銑刨都會。而且最重要的是他還為了修自己的口琴多次拆過口琴,詳細了解其結構。

沒有工具,創造工具,沒有材料,制作材料。

曹昂用了整整兩天,在幾個成熟工人的幫助下,終于制作了一把十孔口琴。

拿着口琴,曹昂就去周瑜那炫耀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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