确實是餘華的文字。
和文明好像。當兩個文明差距過大時,會産生文化滲透,在滲透的過程中,被滲透的人們以知道得多少來評定等級,級别越高就越神。可是如果他們把一切都掌握明白,他們就會像消光裡的男主一樣,發現聖母,就是僵屍本身。
我看見血這個字會不舒服,這是天生的感覺,可能因為我暈血吧。
雖然故事離不開那幾個字,但是也足夠新鮮,至少是為了這一個相同的内核,又披上了一件不一樣的外衣。
對文字的理解展開要依靠自己的想象力,我還好,能想明白。有些時候覺得文字誇張,可是,有些時候,比現實誇張的,是未展示出的現實。
那時不得不自我折磨,不知道自己在自我折磨。而我現在,我們現在,是在尋找,是在努力,是在想破腦袋地願意自我折磨。
如果文字不能錐進心裡,那就不能叫作銳利。如果感覺不到它銳利,說明還有些遲鈍,有待提高,若是總看些不銳利的文字,人就變得軟綿綿的,跟棉花一樣。
于是我很喜歡餘華,它的文字總是在我瞌睡時,給我腦袋上澆一盆冷水,讓我清醒。
我又想起那句話來。粗俗的美感。當粗俗幾乎被消滅幹淨了,餘下的粗俗,就變得有美感起來,我也知道,那東西永遠不會被消滅,隻是它們被光明灼傷,全都躲進了黑暗的角落裡。明知道它們存在,就不能隻用堵截這一個策略了,什麼時候能疏通一下呢?
有人賣血賺錢,有人花錢賣血。這一點都不好笑,但也不至于嚴肅。我說不出那是什麼感覺,一想起來,就說不出話。
拍桌子,墩筷子,吃飯之前的戲碼很足。無意穿插就好,有意為之也可。
中間過程過渡得很快。
被打破的鏡子。每個家裡都會有被打破的鏡子,原因多種多樣。總是會破,脆弱的東西到底難逃破碎。
這是我解不開的謎題,于是隻能小心謹慎,别讓本來簡單的事變得複雜。
麻,不要碰了。等自己把另一團類似麻的東西砍了再說吧。
那些都是正常的事。後來規則變了,到底其實也沒什麼區别,就是,不麻了。
為什麼我總會産生憐憫之心呢?
如果是我,我會選擇寬恕。
如果是我,可根本不可能是我。
我隻會化簡局勢,讓心變得輕盈。
如果一個人用情專一,就會把更多精力用在重要的事情上。
苦日子。在死亡面前,衆生平等。如果不忘記苦,可能吃糖的時候會甜一點。可是記住,别把自己泡在苦裡,忘記了什麼是甜。
我總感到錐心的痛,可是我也知道,我沒有那樣痛,沒有達到我本該達到的程度。有點像演戲。
人會流淚,這就夠了。
狗可以咬人,人不要咬狗。
“人有悲歡離合”不要強求什麼了。
駱駝祥子,許三觀。生活……
我是誰呢?我在幹什麼呢?
那深淵還在,也許它已經變淺了,可是還在……
還在我心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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