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多年前,我隻是看書人,覺得很明白,很透徹,但現在依然會有所待,會注入一些自己的思考。在去年現在我毅然提筆開始了我的創作,可以說成我的吐槽吧。因為太過于個人主義,因此我不願把它寫成過于的龐大,隻是在書裡我在慢慢現自己,我也慢慢地寫在了故事裡。行走過的路,經曆過的事情,依然不會消失,在我的腦海深處裡,或者在潛意識裡變成了我的東西。我不清楚何時何地何人,但凡今天寫過的東西以後也會出現。或者我又不新鮮了,總在汲取過去的養分以求今日之成長,或者又是這個道理。人活在将來的每一天,如果不提前把該預計的所有心理過程,準備過程,實施過程,結束過程全都做好,又怎能在日複一日中重複昨天的故事?把自己寫在了故事裡,總得在大部分中看到了自己,覺得這是我這五年或者十年幹的事情。再過幾年,想的事情又會不同,自己卻依然是看書人。寫書的永遠在思維層次上高人幾等,不會覺得讓你看到是這樣,别人看到也是這樣,一千個人心中卻有一千個哈姆雷特,卻是這個道理。文章該怎麼寫,不是去看其寫了的人物情節故事,而是全文讀書來覺得把自己寫進了故事裡。也許有些書我可能這輩子都無法讀到,因為可能第一眼我就已經否決了,第二眼心裡已經認定了。這個道理卻是很明白的。每寫一件事一個物,把自己融入其中才好,天下之至理不在言傳身教,自己去切身體會半夜睡不着仔細琢磨才好。這是實踐決定認識的哲學道理。在一個夜晚,狂風呼嘯,樹葉被搖得瑟瑟作響,聽不出雨聲來,卻是一道閃電映入眼簾……也許我在渲染一種故事裡的氣氛,當然可以用更專業的詞彙修飾,直白一點就是打雷下雨,而故事裡應該的人物情節也都在後文出來了。我讨論不是如何寫文章,如果你覺得,那也可以是。我把自己寫在了故事裡,也在故事裡慢慢看見了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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