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經紀說道:“孟沖禦廚出身,沒有去過内書堂讀書,為人粗鄙。但是擅長溜須拍馬,讨好上意,做了一些大補的食物獻給皇上,得了皇上的喜歡。皇上今年過了三十歲,又日理萬機,體力大不如從前,宮裡現在隻有太子一個兒子,着急生育,想要多添幾個子嗣,禦醫們用藥謹慎,皇上覺得無甚大用,孟沖乘機獻上此藥,龍心大悅,皇後和李芳都不敢阻止,怕失了聖心。”
李九寶終于重回紫禁城,昔日的青梅竹馬再見面,一個是寵妃,一個是司禮監的太監,終于能夠互相守望。陳經紀是李九寶的幫手。
陳經紀憐惜備受生育摧殘身體的李九寶,自是對獻虎狼之藥的孟沖深惡痛絕。
魏采薇馬上要去西北了,對宮裡的事情鞭長莫及,叮囑李九寶和陳經紀,“新帝登基,什麼魑魅魍魉都争相讨好皇帝,互相争寵,現在貴妃娘娘又有孕,索性借着身孕深居簡出,在承乾宮裡安心養胎,不要理會外頭的風雨。皇上想要做什麼,你們都不要理會。”
“連皇後和李芳都不勸,一心自保,你們有誰比他們的面子更大?雞蛋碰石頭,由得他們為了争聖寵狗咬狗,出了事情,跟你們無關,你好好照顧貴妃娘娘的身體,沒有什麼比娘娘的身體更重要。”
魏采薇的想法很現實,隆慶帝不憐惜李九寶的身體,那麼李九寶就沒有必要去管為了生孩子而亂吃虎狼之藥的隆慶帝。
反正李九寶已經懷孕了,隆慶帝折騰自己的身體,禍害不到李九寶,他愛吃啥就吃啥吧。
隆慶帝繼位才幾個月,就不知不覺變成了他曾經最讨厭的人。他當裕王的時候,無比厭惡煉丹修仙的父皇,覺得自認為吃仙藥就能成仙的父皇愚昧可笑。
現在他當了皇帝,把煉丹爐全砸了,但有人把現成的春藥獻給他吃,已滿足他對生育的崇拜,但春藥的毒性比丹藥更厲害!更傷身體,他卻對此欲罷不能,他取笑父皇,真是一萬步笑一百步,還不如他父皇呢。
陳經紀牢記魏采薇的叮囑,把承乾宮護得水潑不進,兩耳不聞窗外事,一心幫助李九寶養生安胎。
初秋,豐城。
一家胭脂鋪盛大開業,店主是個女人,剛開業,生意清淡,老闆娘無聊的坐在門口嗑瓜子,嗑了一裙子瓜子皮,看起來潑辣又風騷,豐胸細腰大長腿,不像什麼正經良家婦女,倒是有些像洗盡鉛華、從良的風塵女子。
因此,路邊行人裡女人都不太敢進店看貨,倒是吸引了一些男子打着為家裡婆娘買胭脂的名義,進去看胭脂水粉,想要沾些小便宜。
但是老闆娘是個沒有什麼耐性的潑辣貨,客人稍微多看幾樣貨,就不耐煩了,把胭脂往櫃台一扔,杏眼圓睜:
“你有完沒完,我這裡全是好貨,随便買一個回去,你家婆娘就會喜歡。你不買就别看,老娘可是正經人,想要打情罵俏,出門左拐,下一個路口就是。”
這一天,丁巫走進胭脂鋪,老闆娘從一副“看破紅塵”的厭世臉,立刻變成笑臉,親親熱熱的叫道:“大舅子來了。”
第212章夫道
丁巫拒絕有這樣的妹夫!
雖然在興化城裡打倭寇的時候,丁巫見過汪大夏更妖娆風騷的樣子,甚至很佩服汪大夏甘願為了鏟除白蓮教和倭寇犧牲色相的精神,覺得他太敬業了。
但是,那個時候半夏和汪大夏沒有名分,丁巫也沒有把他當妹夫看的想法,事不關己,刀不砍在自己身上是不覺得疼的,現在汪大夏一口一個“大舅子”,丁巫渾身都不願意,覺得他配不上自家妹子。
丁巫問:“你都跟我的半夏妹子結婚了,身為人夫,定當頂天立地,怎麼又扮成這個樣子了?”
汪大夏輕輕一歎,一副“逼良為娼”的無奈模樣,“我也不想這樣,可是,陸纓說教主趙全見過我的臉,萬一被看破,你會有危險的。我要是扮成女人,就是走到趙全跟前他也不知道我是誰,不容易惹人懷疑。”
聽說是陸纓的要求,丁巫就沒有意見了,問:“我妹妹呢?”
丁巫是個有原則的人,他的原則就是陸纓,陸纓的判斷準沒錯,汪大夏就應該扮作女人。
汪大夏也想念着自己新婚的老婆,他被強行剝奪了婚假,被迫接受新任務的,說道:“她說要來豐城開藥鋪,我強烈反對,這裡終究是敵國的地盤,太危險了,就說服她暫時留在戚将軍身邊當軍醫,等我和你約好時間,她就由陸纓護送,扮作販賣胭脂水粉的商人來豐城的藥鋪和你見面。”
戚将軍就是戚繼光,已經被緊急調到北方戍邊。
丁巫聽了,心下稍有安慰,“你做的很好,這裡的确是是非之地,我雖然很想見她,但,最好少讓她過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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