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,非工作時間他就開始踐行他從小說裡學來的“邪魅一笑”和“壁咚一擊”。
宋挽依舊會偶爾給他發消息,訴說他們之前的點點滴滴,顧朝當着我的面把宋挽拉黑了。
顧朝和宋挽是老相識,兩個人高中的時候就認識了,因為宋挽經常被欺負,顧朝就總是幫忙。
據顧朝說,那時候宋挽的聽力還是正常的,隻是因為經常被人勒索錢财,所以吃不飽,長得瘦弱。
照顧朝的話來說,宋挽看上去就是一副小可憐的模樣。
顧朝幫了宋挽好多次後,才知道欺負宋挽的那群混蛋和宋挽是一夥兒的,目的就是為了騙顧朝的錢。
高中畢業後,顧朝和宋挽就沒怎麼聯系,但宋挽不知道為什麼給他送了一封情書,那封情書夾在顧朝特别讨厭看的一本書裡,導緻顧朝一直都沒去翻看那本書,也就不知道這封信。
重逢是在三個多月以前,顧朝收拾東西要把那本書拿去丢了,路上恰好遇到宋挽。
二十多歲的宋挽,變得更加成熟,顧朝壓根沒認出來對方是誰,要不是有好幾個男的跑上去要欺負宋挽,而宋挽又恰好叫了顧朝的名字,顧朝壓根不會管閑事。
顧朝本來打算走,結果手裡的書掉出來,那封宋挽給他的情書被他發現了,宋挽誤以為顧朝對他有意,就跑到顧朝身後,顧朝被迫幫他解決了那群混混。
宋挽說自己耳朵聾了,需要手術費,顧朝不信,但還是給了錢。
他這大半輩子,沒遇到過什麼喜歡的人,他很好奇喜歡是什麼感覺,盡管這需要花費他不少錢,但他認為,給喜歡的人花錢應該是合适的。
宋挽說喜歡他,他覺得可以試一試,他給宋挽的喜歡估價了三十萬,一旦超過這個數額,他就會撤資退了。
交往的這三個月裡,宋挽以各種名義向他索要錢财,一開始顧朝還會派人去查一查底細,知道宋挽口中的大半都是假話後,他也懶得查了。
喜歡就是這種東西嗎?
似乎也并沒有那麼好。
還是說三十萬就能買到的喜歡太廉價了,所以才這麼乏味。
他和宋挽的分手,是宋挽提出的,他答應了,不過宋挽沒有拿走助聽器,他就把助聽器随時帶在身上,如果遇到宋挽,他就好把東西還回去。
他怕宋挽以要東西為理由又找上他。
他那天去c市參加子公司的旗下的一個工程項目的啟動儀式,他并未帶宋挽一塊兒,可是宋挽問了他的秘書,主動開車過來。
在宴會上,當着一堆人的面,宋挽笑着臉挽着他的胳膊,用撒嬌的那種軟言細語說:“我們阿朝過來都沒和我說一聲,我可舍不得他了。”
這話太小家子氣了。
在這種場合下說,隻會下了顧朝的面子,讓顧朝被笑話。
盡管顧朝不怕被笑話,也不怕被丢面子,但顧朝對于宋挽這種宣誓主權的行為并不喜歡。
他好像在被人打上自己不喜歡的标簽,好像自己就歸屬于宋挽一樣,他不喜歡。
他是他自己的,不屬于任何人。
他讓司機開車送宋挽回入住的酒店,宋挽問他能不能順便把自己的房間升級成套房,顧朝答應了。
晚上,宋挽給他發來穿着浴袍的照片,照片上的宋挽看着挺漂亮,皮膚也白,暗示意味地把浴袍的一角給拉開,讓相機拍到裡面露出的一抹深色。
顧朝那一晚根本沒回酒店。
他總覺得真正的喜歡不是宋挽表現出的這樣,他連夜讓司機開車回了自己的公寓,路上花了五個多小時,他到家時已經淩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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