葉帛玉當沒聽到,他也當自己沒說過,瞬即就換了個話題。
“你說那謝家女子……當真是好人家的女兒?”
“大晚上的才被湖邊的艄公送回來,一身的酒氣,哪還見葉家子弟的儀态?”
“孤男寡女,竟與你一道飲酒,也不怕瓜田李下,不怕你是金玉其外。”
“還是你看不到,認錯了人,上錯了那些挂了紅燈籠的畫舫?”
接着,葉錦玉便難得聽到自家兄長喚了他的名字:“葉錦玉。”
口氣也是冷淡而肅然的。
他擡頭看去,葉帛玉臉上的水漬此刻仿佛直接結成了冰。
“不準說謝姑娘的壞話。”
作者有話要說:*出自佛經相關。
☆、第10章
謝枕汀在擦刀。
刀是雁翎刀,屬市面上很常見的一種,也不是專門為自個兒量身打造,走進路邊随便一間鐵匠鋪裡都能買到,買下來的時候不過七千文,那七貫錢的重量和這刀身的重量差不了多少——對江湖人的貼身兵刃來說,這個價錢雖不算低,卻也絕對不高。攸關身家性命,為此抛擲千金的大有人在。
對謝枕汀來說,單為這把刀已經傾其所有,再多一文也沒有,就是能從褲腰帶裡勒出來也絕不添在兵刃上。
十三歲時他來到關外長白派,後來被“孤鷹”符真看中。長白的人都用刀,起初他也以為自己要學刀,符真告知他學刀有兩種途徑,一種水磨工夫穩紮穩打,至少耗費十數年;一種速成,天賦高者不出五年即有所成。
前者每日練習拔刀揮刀千百次,直至最終将一把刀揮舞得如臂使指,任意來去,完全融為自身的一部分,拔刀之際絕不會耽誤一眨眼的工夫。更接近宗師之路所求的“天人合一”;後者首要得修習長白派的獨門内功,這套内功便是速成之法,無論從時間還是功法本身來說,要訣皆在一個“快”字,此正是長白派獨辟蹊徑的立派之根基。隻是速成之法自然包含諸多隐患,後患一直存在,各人多或少、慢或快的分别。
他當時問了一個問題,得到解答後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後者。提及原由,一則是他有自知之明,知道自己這個年紀學武已經不小了,再求穩,能越得過武學世家裡那些自小習武的子弟去?
二則……他說了一番話。
“隐患?江湖上誰人無隐患?少林弟子數十年如一日苦修,當中不乏年紀輕輕功法大成者,那可是前途無量啊,可十年前厲魔之禍,眨眼間不也蚍蜉般摧折在邪魔手下?生死外無大事,指不定在那些個隐患爆發之前,我就先一步撒手人寰了。”
那之後謝枕汀就一心修習功法和鍛體,逐漸将自己磨砺成一把快刀。兵刃于他而言反倒成了外物,不過一種見血的道具罷了。
十五歲時他下山殺了三個月的馬賊換來一筆血汗錢,在邊陲的集市上咬牙買下這把刀,心疼得狠,拿在手裡卻也不如何愛惜,這些年磕磕絆絆折損了不少痕迹,他渾不在意,也不做任何修補裝飾,任由一把老刀遍布瘡痍,還能紮進肉裡就行。
擦刀這個動作卻作為習慣保留了下來。
做這件事的時候他能安定下來,很詭異。
他在燭火下擦刀,刀身越擦越亮,仿若與燭光相融,滿室光華漫溢。他垂下頭去,對上刀身上的那雙眼睛。
——為什麼?
謝枕汀自忖很了解自己,他是個一旦認定了一件事哪怕痛也非要去撞一撞南牆,必要時硬得下心腸,又很有幾分高傲之人。所以十三歲時能不顧哭鬧不休的幼妹,頭也不回地跟着長白的人破門離家,遠赴關外。
他在符真處學藝近七載,符真天性乖戾孤僻,拒人于千裡之外。他傳授他一身武藝,卻不肯認師徒名分——你不認我?我還不認你哩。他也卯着勁和符真憋這口氣,這些年從不曾開口叫一聲師父。
他撕了安北都護府的通緝令,奔馳千裡斬殺了惡名昭彰的“雲中雙兇”,欺他毛頭小子一個,名聲不顯,副都護直接搶了他的功績,當晚他就潛進那狗官房中将他揍得鼻青臉腫,出盡胸中惡氣……
可,為什麼?
為什麼會幫葉帛玉脫衣?
會為他擦臉、喂他吃蒸梨、背他回家?
會……在他魇入噩夢中時将人抱在懷裡好言安慰?——當時艄公就杵在一邊,面上的驚懼之色紮眼得不容忽視。
難道他将葉帛玉當做了弟弟?
小時候謝琬婉怕黑,他也曾守在小妹的床榻邊這樣安撫她。
現下回想起來,今日的一舉一動,都是自然而然,想做就做出來了,有着使不完的耐心,前所未有的細心。便是對而今已長成大姑娘的謝琬婉,也是少有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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