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長風于擁擠的人群中抓住了她的手腕,她仿佛瞬間就有了主心骨,忘了要去尋找她的晚晚,隻一味跟着林長風走了。
他們在一家閉門的店鋪前避雨,大雨滂沱,自屋檐飛逝而下。意氣風發的少年郎,随手揩去額上水珠的動作都顯得那麼自信有魅力,更别提他還伸手為她撚開一縷粘在了臉上的頭發。他的指腹碰着她的面頰,微微的涼,可她的心,卻是熱的。
她有些害羞,卻不想讓他看出來。他做得坦然,她就不想讓他認為她是個扭捏的女孩子。她于是說起了以前的事,都是她和元家姊妹的好笑事情。林長風顯然很感興趣,聽得津津有味,她也就說得愈發開心。
雨停了,她還有些遺憾,如果可以選擇的話,她希望這場雨能夠永遠都這麼下下去。
他們出發去找元月晚他們。途經一個重新出攤的燈籠鋪子,林長風還記得她說的她們親手紮燈籠的事情,甚至還記得她做的是金魚燈,所以為她買下了那隻金魚燈籠。
他将那隻金魚燈遞給了她,并笑:“金魚,金玉,噢,我懂了,這就是你非要做金魚燈的原因吧。”
那是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,宋金玉想,他果然不是個笨孩子啊。不僅不笨,還很有心。
可能就是這一下分了心,她一個沒注意,一腳踩進了一隻水坑裡,并成功扭到了。
她疼得當場就掉了眼淚——她自覺這樣很沒出息,可她就是沒忍住。這樣再去找人是不可能的了,林長風遂建議,他們先回去,陳烺不是傻子,找不見他們,自會回來的。
宋金玉當然願意,能和他單獨再多呆一會兒,便是扭了腳,她也願意。
考慮到她受傷的腳踝,林長風主動攙扶了她的胳膊,叫她抓着自己的手腕走,别往受傷的腳上使力。那時她就想,要是另一隻腳也受傷了就好了,那他是不是就會背自己回去呢?
這個念頭一冒出來,她自己都覺得害臊。
回去的路上,他們看見沿街叫賣鮮桃的老婦,宋金玉稍稍停頓,林長風就懂了她的意思,買回了六個鮮桃。
看着他提了桃子,笑盈盈向她走了過來,那一刻,宋金玉想她若不是秀女該多好啊。
回船的路很快,盡管不舍,但他們終究還是要分開。
宋金玉很惆怅,但她沒想到的是,林長風還派人送來了膏藥,原來他還記挂着她的腳傷。但礙于元月晚也在場,她沒好意思就用,故意裝作毫不在意的模樣,叫人收在了一邊,然後氣鼓鼓看元月晚吃光了林長風為她買的鮮桃。
大概就是從那一天起,她的視線不自覺地就會萦繞在林長風的身上,但她又會極力克制住自己,她不能讓人看出來,畢竟她還是個要進京選秀的秀女。她開始祈禱,祈禱自己選不上。
可往往事與願違,她被選中,做了美人。聽到這一消息的時候,她的腦海中一片空白,心中沒有一點歡喜。
她自知此生與林長風再無緣分,她會是深宮裡的一個籍籍一生的妃嫔,而他也會娶妻生子,他們的人生再無交集。或許,他還會忘了她,忘了熒州的那場雨,忘了那隻金魚燈,忘了送她的藥。
她帶了那隻金魚燈入宮,還有那隻白瓷瓶,裡面的藥膏已經沒了,但她洗幹淨,裝在繡袋裡,收在了妝奁内。
這件事她瞞了所有人,包括與她最好的元月晚。
“那霍昭容又是如何知曉的呢?”元月晚好奇問道。
宋金玉和霍鴻雁相視一笑,這讓元月晚莫名有些不爽起來,她不想做被排除在外的那個人,明明她和宋金玉才是最親密的。
霍鴻雁看得出她有些不悅,她笑道:“宮中歲月漫長,一開始還覺得新鮮,可日子久了,總會乏味。”她轉了手裡的茶杯,“有一回我們閑來無事,坐在院中看月亮喝酒,她酒量不敵我,稀裡糊塗就說了。”
“酒醒後我差點沒吓死。”宋金玉接過說道,“我當時連殺了她滅口的心都有了。”她指了霍鴻雁笑。
“這是真的,”霍鴻雁向元月晚點頭道,“當時她看我的眼神,恨不能給我吃了。”
這元月晚能想象得出來,宋金玉動怒的時候,還是有點吓人的。
“所以我立即就告訴了她,我在進宮之前,也有個心上人。”霍鴻雁一點也不扭捏,大方就承認道,“我也不是自願進宮的,我是為了我娘。”
“她爹娶了九房妾室,她娘就她這麼一個女兒,那些生了兒子的妾室拼了命想要爬到她頭上去,她也是沒法子,不進宮做聖上的女人,在雲州也找不到更有權勢的男人了,不能為她娘撐腰,她于心不忍。”宋金玉替霍鴻雁說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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